《いつも何度でも》,千と千尋の神隠し 的主题曲。很好听。我曾经经常听,后来遗失了,但却忘记名字和出处。昨天偶尔又听到,赶紧下了下来。真的很好听。
很多时候记忆之所以是记忆,是因为他们只能放在心里。如果讲出来变没有滋味。就像明信片上的风景片,真若去看了也不过尔尔,还是放在画里面比较合适。记忆也是如此,所以我喜欢放弃记忆的权利,无论美好的还是忧伤的。我曾经有上百篇日志,却在一夜之间DELETE,随着日志的增多,又不断的DELETE。
我比较讨厌一些人。不为什么。接触几次就讨厌。但我不愿意讲出来,对任何人。就像我惶恐别人说他讨厌我一样。换言之,我非常享受别人把我当空气的感觉,因为我其实也想把别人当空气,如果彼此都是空气,那多自然。你主动伸手别人不握,你尴尬,别人主动伸手而你没注意,你羞愧,还不如大家都不伸手。
我记得小时候一次父亲背我过泥路。恩,非常老套的场景,老套到我把他写出来都觉得隐隐的恶心。况且我也着实记不清当时的场景。不过依然印象深刻。印象深刻的往往却是最模糊的,因为如果细节记的太多,反而容易忘记。就像我曾经很觉得一个女生很漂亮,但自从我无意间发现她胳膊上有个痦子后,我每次见到她就仿佛看到一个行走的大痦子,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。
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外向的人,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个内向的人。但其实是遇到认为可以和自己做朋友的人,便会处的轻松。不乐意的人,我宁愿白脸。父亲让我到新单位好好表现,发挥自己的特长。但我觉得为别人表现什么,听起来跟站街女卖弄大腿一样听起来恶心。我想我更适合做一个在台下一边看别人卖弄大腿一边冷笑的观众。
我记得父亲从小就乐于给别人讲我文章写的怎么怎么好,并乐于把一份份有我文字的报纸给别人看。一般这种时候我都躲在房间里面不出来。我讨厌别人评论我的文字,这比评论我的外貌还让人尴尬。这种尴尬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增加的,如果说小时候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的话,那长大了更明白文字这东西不过是自我的消遣。跟自慰一样,完全见不得别人的。
喜欢的就是喜欢的,不喜欢的不看一眼。女朋友推荐的歌我从来不愿意听,推荐的电影我从来不愿意看。即便他们真的很好听很好看,不过不是因为我喜欢所以喜欢,所以我不会喜欢。也许这就是偏执吧。偏执的好处也许是某些方面的轻松。譬如我从不追求最近流行什么音乐,我只听我喜欢的那些音乐。我从不在意别人对某种事物的评价,因为我已经喜欢了,或者不喜欢了,是不可改变的。
《いつも何度でも》,千と千尋の神隠し 的主题曲。有些东西,是DELETE不掉的。不是因为记忆,而是因为他已经和你融为一体。正如我不断的DELETE过去的日志,DELETE过去的记忆,但也改变不了我自己。
一个blue elephant的废话。